NULL昌邑区隶属于吉林省吉林市,位于吉林市西北部。昌邑区是吉林市经济中心,范围在北纬43°50′~44°6′35〞,东经126°31′~126°47′之间,城区三面环江,一面临山,总面积769.92平方千米。2012年,昌邑区总人口622800人,下辖16个街道、3个镇、2个民族乡,3个省级开放区;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94.8亿元,比2011年增长8.7%。1985年昌邑区人民政府共领属东局子、新地号、延安、文庙、站前、民主、南京、莲花、通江、兴华、哈达湾、新建和延江13个街道办事处,面积33平方千米。1992年3月4日吉林市行政区划,将原郊区九站乡、孤店子镇、双吉街道、九站街划归昌邑区。同时,将昌邑区所属的南京街道、站前街道吉林大街以西部分划归船营区管辖。调整后,辖区面积由原来的33平方千米增加到253平方千米。昌邑区人民政府共领属东局子、新地号、延安、文庙、站前、民主、莲花、通江、兴华、哈达湾、新建、延江、九站、双吉14个街道和九站乡、孤店子镇2个乡镇。
昌邑欠款多少金额会坐牢?
1、借钱不还,这是民事行为,不是刑事案件,一般不会坐牢。在法律上,没有规定欠款达到多少额会坐牢,欠钱不还,可以到对方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。
2、胜诉后,法院判定需要偿还债务,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偿还的话,对方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。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,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依法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(如存款、车辆、房屋等),如果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,可以依法强制执行。
3、如果法院已经判决对方还钱,对方有能力还钱,却仍不还钱的,涉嫌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,有可能会坐牢。对方如果有藏匿、转移财产等拒不执行行为,法院可以采取司法拘留措施。
4、根据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,对人民法院的判决、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。
5、根据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,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财产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。
6、法律依据: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。